歌手杨坤胜诉网红模仿侵权案,赔偿款将捐赠慈善组织
根据新晚报9月14日的报道,关于歌手杨坤起诉网红“四川芬达”因模仿恶搞而侵犯其权益的案件,经过终审胜诉后,法院判定被告需赔礼道歉并支付31.5万元的赔偿。被告在这一过程中始终拒绝执行判决,但经过法院的强制执行,最终发布了道歉视频,而所缴的赔偿金额将全部捐给与孤独症相关的公益项目。被告对一审判决不满,随即提出上诉。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在2025年12月3日对此案进行了登记立案,经过审理认为一审判决的事实认定清晰且法律适用正确,于2026年2月11日做出二审判决,驳回了上诉,维持原判。随着终审判决生效,由于被告未能按时履行判决,杨坤决定依照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,该案件于2026年3月26日立案。最终在2026年9月11日,被告蒋某和李某发布了道歉视频,赔偿款项已存入法院的执行账户,待法院将该款项转入杨坤的账户后,将整笔款项捐赠给公益组织,以帮助孤独症群体及其家庭,捐赠完成后将另行发布相关公示。